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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明来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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豹子好像累了,也好像不愿再为难我们,它伸伸懒腰,就一步一步走远了。
我一下子躺倒在地上,再也不想起来。丽玛也坐在了地上。长时间紧张的对峙,都让我们差点虚脱了。
在我以前经历过的很多个黎明来临的时候,鸟雀鸣叫,公鸡啼叫,各种各样的奇形怪状的声音都在迎接着早晨的第一缕阳光。然而,在沙漠中,这里的黎明静悄悄。
我听到过一个故事,是关于公鸡为什么会在太阳出来的时候鸣叫的。故事是这样的:
从前,太阳、月亮、公鸡是三兄弟,都住在天上,他们关系很好,太阳尤其疼爱小弟公鸡。有一天,太阳有事出门,家里只剩下月亮和公鸡,月亮嫉妒太阳对公鸡的爱,就把公鸡丢到了人间。太阳回来后,找不到公鸡,大怒,就对月亮说:“我以后再也不愿和你在一起了。”此后,太阳白天出来,月亮夜晚出来。而在太阳出来的时候,落入人间的公鸡总是大声叫:“大哥,我在这儿。”“大哥,我在这儿。”然而,因为距离太远了,太阳总是听不见。公鸡就每天叫,每天叫,希望太阳能够听见,把它带到天上。
这个故事非常好听,我想讲给丽玛听,可惜她听不懂。
这片沙漠中,只有我们和豹子,再找不到任何人,也再找不到别的动物,除了一些小型昆虫。我们仅有的一片肉——也许是牛肉,也许是狗肉,丢给了豹子,如果豹子再来怎么办?我们该给它什么吃的,如果它没有吃的,那肯定就会吃了我们。
我们用刀子,用手指,在沙丘下挖出一个洞穴。我让丽玛钻进去,我守在洞口,如果豹子再次跑过来,我就和它拼命。然而,即使杀死了豹子,我们也不一定能够走出沙漠。
豹子是可怕的,比豹子更可怕的是沙漠,比沙漠更可怕的是人心。
我手中拿着刀子,眼睛望着洞外,肚中饥肠辘辘,心中怀着恐惧。然而,我的背脊贴着丽玛,我的心和丽玛的心一起跳动,我感觉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个人。
一晚上都绷着神经,现在我们就像两只最弱小的蚂蚁,终于找到了可以遮风挡雨的一片树叶,我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了,很快就睡着了。
在茫茫无边的沙漠中,人就是蚂蚁。
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好像只是一眨眼的工夫,我被丽玛推醒了。丽玛惊喜地指着洞外。
我望向洞外,突然看到了一只麻黄色的鸟,在沙地上跳跃着,寻找食物。它很像鸽子,但不是鸽子。鸽子是灰色的或者白色的,而它是麻黄色的,而翅膀上还有几片羽毛是灰黑色。它很像麻雀,但又不是麻雀,它比麻雀要大得多。
丽玛悄悄地向我说着,指着那只鸟,我知道她说的是那只鸟的名字,但是我不认识它,长期生活在内地和草原上的我,不知道它的名字,从来没有见过它。
后来我知道它的名字叫沙鸡。
我惊喜不已,悄悄取出弹弓,夹上石子,瞄准那只沙鸡。就在石子射出的时候,沙鸡向前跳跃了一步,石子落空了。
石子落在沙子上的声音,让沙鸡警觉了。沙鸡振动翅膀,想要飞起来,可是总也飞不起来。它一只翅膀挥舞着,一只翅膀耷拉着。原来它受伤了。
沙鸡受伤了,让失望的我精神大振。我跑出沙洞,追赶沙鸡。沙鸡呱呱叫着,拼命向前奔跑,我在后面拼命追赶。
沙鸡在前奔跑,是为了活命;我在后追赶,也是为了活命。在最严酷的环境中,所有动物的唯一愿望就是能够活着。
这些天里,在沙漠中,我才能深深体会到,能够生活在城市里和村庄里,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。
沙鸡跑着跑着,突然消失了。我四顾茫然,满眼黄沙,找不到它的踪影。
丽玛站在远处,她低着头,口中念念有词,应该是在祈祷着什么。我看到远处有一个黑色的洞口,就跑过去,那个洞口在一座沙丘的旁边,黑乎乎的洞口望不到底。
沙鸡应该逃进了这个洞口里。这个深洞,可能就是沙鸡栖身的巢穴。
我用弯刀刨挖着沙子,又用双手掏挖,挖了几尺深后,洞穴越来越大。那只沙鸡缩成一团,用骨碌碌的眼睛看着我,眼睛里充满了惊恐。
我用刀背砸向沙鸡,沙鸡没有来得及叫唤一声,就歪着脖子倒在一边。我万分惊喜,用一只手拎着沙鸡,一只手拎着弯刀,然而我没有想到,还有更大的惊喜在等着我——那只杀鸡的身下,是六颗沙鸡蛋。
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.我怀着砰砰跳动的一颗异常激动的心情,一遍遍地数着,从左到右数着,又从右到左数着,没错,就是六颗,不多不少,刚好六颗。
我蹲在地上,撩起衣襟,把六颗沙鸡蛋裹在衣襟里。我把刀子扔在地上,一只手抓着衣襟,一只手拎着沙鸡。我像战场上凯旋的英雄一样,内心充满了等待赞赏的渴望。
可是,丽玛没有赞赏我,她跪在地上,低着头,双手放在胸脯,喃喃私语。她的脸上挂满了哀怨,让人望而生悲。
在我的江湖生涯中,个体的生命只是一个代号,我们可以随意抹去这个代号,就像抹去脸上的雨滴。江湖中人,春点叫做吃搁念的,一贯过的是舔刀口的日子,惊惧和血腥充斥在这个日子的分分秒秒,生死威胁随时就会降临,你是你死,就是我活。我们见惯了死亡和鲜血,就像见惯了日出日落花开花谢一样。然而,丽玛就不一样了,他是回族人,是虔诚的伊斯兰教徒,信奉着真主安拉,她认为万物都有灵魂,每个生命都不应该剥夺。
现在我终于想明白了,刚才猛然看到沙鸡的时候,我们虽然都很惊喜,但是惊喜和惊喜不同。我的惊喜,是因为我发现了沙鸡可以做食物;而丽玛的惊喜,是因为她发现了生命的奇迹,沙漠中还有另一种动物。
那天,我把六颗沙鸡蛋埋在了沙子里,不到一锅烟的功夫,沙鸡蛋就被烤熟了,我吃了两个,丽玛吃了一个。另外三个,我们舍不得吃,我们要留给第二天。
那是沙鸡被我放干了血,然后埋在沙子里。滚烫的沙子很快就吸干了杀鸡身体里所有的水分和血渍,将沙鸡烤得半熟。我撕下一块,放在嘴里咀嚼,它居然已经有了鸡肉的香味。我又撕下一块,递给丽玛。丽玛惊慌地摆摆手,赶紧低着头念念有词。
尽管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,但我知道一定是祈求真主宽恕我。
我没有什么值得宽恕的,我连人都杀过,杀一只沙鸡算得了什么。真主是她的真主,又不是我的真主,我心中没有真主,只有活着。
天黑后,我们又上路了。
漫天星光披在我们身上,连绵起伏的山丘从我们脚下一直铺到天边,无边无际的巨大的寂静包裹着我们,我们走在腾格里沙漠上,就像走在史前星球上。
这种景色实在太美了,它只存在在人们的传说中。然而,我们都没有心情来欣赏,我们只想赶快摆脱这里,走到尽头。
我们走着走着,丽玛突然拉住了我的衣服,我向后望去,看到那只豹子又出现了,他懒洋洋地跟着我们。从前面望去,它的肚腹和背脊就像一张纸一样。
和我们一样,它也饿坏了。它可能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,所以它担心没有十足的把握攻击我们,只能不远不近地跟着我们,等待时机下手。它是怎么走进沙漠的?它为什么会走进沙漠?
我让丽玛走在前面,我走在后面,手中握着那把长长的弯刀。弯刀如湖水,在月亮下波光潋滟。豹子之所以敢挑衅我们,是因为它倚仗着它的牙齿和脚爪,而我之所以敢与它输死抗争,是因为我有弯刀和丽玛。我就是拼掉性命,也要让丽玛安全走过沙漠。
豹子一路盘算着,想要吃掉我们;而我也在盘算着,杀死这只豹子,够我们吃几天?
丽玛走了一段后,她不走了,从布袋里掏出沙鸡,放在地上。我没有阻止她。她是丽玛,是我此刻最爱的那个女人,她无论做什么,我都不会反对。
我们走远后,豹子前爪抓住沙鸡,一口吞了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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