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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场辩论,高下已分,是人都看得出来,李文彬压根不是陈凯之的对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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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万万想不到,就在陈凯之即将全面胜利的时候,这陈凯之居然……致歉了。
众人始料未及,都是愕然。
同时心里却不得不佩服起陈凯之这个少年了,换做是自己,只怕也未必做得到这样的气度吧。
就算是这里的有些翰林并不认同陈凯之,可是心里,多半也对陈凯之的印象好了一些。
而陈凯之朝李文彬一礼之后,心里就明白,辩论结束了。
最后的致歉,自然是有意而为之,他比谁都明白一个道理,其实辩论本身就不是驳倒对手,对手是永远反驳不倒的。
因为不管怎样,对方的心里已经对你有了成见,有了立场,你便是巧舌如簧,对方也是不会认同的。
辩论的本质,则是在于说服其他的观众,而对于观众来说,你说的再有道理,可若是咄咄逼人,洋洋得意,心里就不免会生出嫌隙。
在这件事上,陈凯之在适当的时候选择致歉,解释自己为什么写出这个祭文的原因,并且为惹起这么多争议,给人添了这么多麻烦诚恳的表达自己的歉意,才能真正使人心服口服。
当然,最重要的是,当陈凯之致歉之后,意味着陈凯之已经单方面宣布了胜利,因为这个辩论已经画上了句号,若是这时候,李文彬还是不依不饶的,那么在所有人的心里,这个李文彬的人品就不怎么样了,甚至可算得上是心胸狭隘,咄咄逼人,不知收敛。
这样的人,没有人会喜欢。
此时,李文彬就像是吃了苍蝇一样,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一次机会,好不容易想到了辩驳的理由,结果硬生生的被陈凯之一句致歉,如鲠在喉一般,竟是无法继续争论下去。
他气得想吐血,偏偏一看众人纷纷都朝陈凯之点头的样子,心里可谓是憋出了内伤,却又不能继续争论下去。
他只好拼命的咳嗽,面色血红而难受。
良久,他虽是心里不服气,却还是道:“此事,自有公论。”
说罢,他悄悄地看了那郑宏一眼,郑宏则是板着脸,不置可否。
说实在的,郑宏看得太清楚了,没想到啊,在这样的场合,这个学弟,竟被人辩得不可辩。
实在是丢人,丢大人了啊,本来占据了这么大的道理,结果倒是被人单方面的吊打……
郑宏却只是面露微笑,并不愿掺和这里的事。
可李文彬这样的人,又怎么会真的一下子甘心了?
此时,他忍不住道:“陈举人牙尖嘴利,实在教人佩服,不过今日太后和天子在此,可不是听你我争论是非的,陈举人,口才了得,何不在御前,讲一讲学呢?陈举人是高才,所讲的,必定精彩。”
既然所有的攻击都被这厮化险为夷了,那现在就来一个赶鸭子上架。
陈凯之扫视了众人一眼,只见许多翰林都瞧向他,一副愿意洗耳恭听的模样。
毕竟,是文章入了地榜的人啊,大家都想听听,陈凯之讲什么。
便连太后,坐在帘后,起初还为陈凯之担心,一开始担心陈凯之因为祭文的争议,而被人指摘,后来陈凯之锋芒大露,几乎是将李文彬按在地上摩擦,先是会心一笑,随即又操心陈凯之这样咄咄逼人,会引人不快,可到了后来,陈凯之一个漂亮的收尾,可谓精彩至极。
此时她竟也人忍不住的开始盼望,陈凯之讲一些什么了。
陈凯之心里苦笑,这可是文楼啊,自己还能有什么好说的?
要让他说四书五经……不过是圣人牙慧而已,说了有什么意思?
至于后世的许多高论……
说实在话,那些东西,许多过于惊世骇俗了,若是拿出来,可能又不知会起来多少的争议了。
思来想去,一时也不知该讲什么是好。
陈凯之突然想,这殿中的翰林,我和他们讲有什么意思?这筳讲,本就是给太后和皇帝讲的,皇帝这毛孩子,若是大一点,讲一下葫芦娃、黑猫警长什么的,或许还有用,可这样的年纪,对牛弹琴啊。至于太后……
这时候,陈凯之的眼眸微微一闪,含笑着问道:“可以讲故事吗?”
讲……故……事……
众人都是一副卧槽的表情。
其实筳讲是没有规矩的,正因为没有规矩,所以大家才可以畅所欲言,这是太祖高皇帝的祖制,随你说什么,爱说什么说什么,你怎么说,皇帝听了也就听了,觉得好,就记住,觉得不好,当你是在放屁。
可是……讲故事……
你特么的这是要上天的节奏啊。
太后也是微微诧异起来,随即莞尔,这个家伙,还真是不按常理出牌啊。
太后这时开口,却故意用不经意的慵懒语调:“说来听听。”
看来,果然是可以讲故事蒙混过关了!
陈凯之倒是暗暗松了口气,讲故事是最无伤大雅的,当然,只要不讲《娇QI如云》、《明朝好丈夫》、《公子风流》、《庶子风流》这样污秽故事,便没有什么大妨碍的。
他思量片刻,便徐徐道:“却说那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,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十二丈、见方二十四丈大的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。那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,单单剩下一块未用,弃在青埂峰下。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,灵性已通,自去自来,可大可小。因见众石俱得补天,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,遂自怨自愧,日夜悲哀。一日正当嗟悼之际,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……”
还……真讲起故事了啊。
其实大家一开始,还以为是邹忌说琴谏齐王这样的所谓‘故事’,借着故事来说出自己的理念,谁晓得,看陈凯之这姿态,分明是把自己当说书的了。
陈凯之所讲的,是红楼梦!
事实上,也只有红楼梦,才勉强能在这个场合里讲,三国演义和水浒传自然是不能讲的,历史背景太深了,至于西游记,人家也未必理解,那就你了,宝玉兄和林妹妹。
陈凯之在上一世,抱着红楼梦,读过了不知多少次,在非洲嘛,抬头见黑叔叔,低头还是黑叔叔,这时候,那热爱文学的心,想不引燃起来都不成,再加上他记忆力本就极好,堪称过目不忘,早已将这红楼梦记了个滚瓜烂熟。
所以此时,他讲的也轻松。
可是那另一头,翰林们已是一个个拉下了脸了,不像话啊,虽然文楼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,可这个规定,不是这么用的,是让翰林们不必有什么忌讳,可以畅所欲言,你陈凯之竟在这种场合拿着这个来说书,你将我等当什么了?我等是茶楼里那些闲的无事,飞鹰逗狗的闲汉吗?
若要说在这里,最为用心听的人,那就是太后不疑了。
起初,太后以为陈凯之是在借这所谓故事,讲述自己的身世,或者是想隐喻什么,所以格外的用心,陈凯之的每一个字,每一句话,她都不敢错过似的,可渐渐的,她意识到,这只是一个单纯的故事,可在这个时候,她竟发现,因为方才听得用心,竟是开始带入了进去。
不知不觉的,陈凯之已讲到了贾府:“子兴道:“便是贾府中现在三个也不错。政老爷的长女名元春,因贤孝才德,选入宫作女史去了。二小姐乃是赦老爷姨娘所出,名迎春。三小姐政老爷庶出,名探春。四小姐乃宁府珍爷的胞妹,名惜春。因史老夫人极爱孙女,都跟在祖母这边,一处读书,听得个个不错。”雨村道:“更妙在甄家风俗,女儿之名亦皆从男子之名,不似别人家里另外用这些‘春’‘红’‘香’‘玉’等艳字。何得贾府亦落此俗套?”
这种半文半白的话,其实是最有魅力的,因为这时代,即便是故事,多是一些穷极无聊的读书人的即兴之作,有的过于粗鄙,有的却是文绉绉的过了头,而且故事也是老套,来来回回就是那么个套路。
而陈凯之说的故事,却是娓娓动听。
这真正被带入进故事的人,怕也只有太后了,她起先一个字没落下,后来觉得,这个故事竟似乎没一处不是新鲜的。
她是太后,在宫中,也偶尔听听戏,不过宫中的戏,大多只是小故事,听多了,也就没什么意思了。
可陈凯之自石头讲起,接着是贾雨村,最后引到了贾府,故事宏大,对于太后这等妇人来说,却有致命的吸引力。
直到这故事讲到了外头钟声响起,太后还恍然未觉,依旧凝神听着。
可就在这个时候,一旁的郑宏突的拜倒道:“娘娘,吉时已到!”
呼,太后这才回过神来,可是心里却好像空落落的,她还沉浸在那故事之中呢。
等她稍稍回过了神,终究又颇为担心,学旨要颁布了,那陈凯之……
太后定了定神,按下了心里的情绪,尽力用平静的语气道:“卿家宣读吧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