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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京有名的烧烤摊很多,味道好的地方,往往藏在老巷深街里,苏韬打车来到烧烤摊时,虽然才六点,但第一波客人已经到场,店里坐满了人,人头攒动,乌央乌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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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这里!”唐诗见到苏韬,连忙站起来,朝苏韬挥手,脸上洋溢着笑容,被这么漂亮的小姑娘点名,自然很多人朝苏韬这边望了过来,苏韬连忙压低帽檐,躲避众人的目光,他现在是一个名人,在公众场合需要低调一点。
“来,赶紧坐下。”黑金脸上笑出了一朵花,给苏韬连忙拉了一条凳子,“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到了。”
唐诗在旁边介绍道“这家烧烤摊的生意特别好,以前任何时候来都得排队,外面的大广场上乌泱乌泱地全部摆满了桌子,人头攒动,热闹之极。”
苏韬笑了笑“首都在整治雾霾上花费了很大的心力,间接地影响了烧烤店的生意。”
“现在燕京的天蓝了,晴天多了,雾霾的确少了很多,相反琼金倒是雾霾更加严重了。”唐诗脸上露出哭笑不得之色。
除了唐诗和黑金之外,元兰和刘建伟也在,两人面对面坐着,他俩都闷葫芦,不喜欢说话,但脸上表情倒也轻松,似乎也挺享受这种感觉。
元兰挨着唐诗坐,刘建伟挨着苏韬,黑金坐在元兰和刘建伟的中间,唐诗和苏韬之间隔着一个空凳子。
一大把烤得金黄酥嫩的肉串上来了,肥瘦相间的正宗中原山羊肉用三轮车的钢制辐条串了,烤得外焦里嫩,撒着孜然辣椒面和芝麻粒,赏心悦目,香味四溢,大杯的扎啤也端上来了,黄澄澄的啤酒上面泛着雪白细腻的泡沫,入口冰凉,大家吃着肉,喝着酒,聊着天儿。
刘建伟和苏韬有一段时间没见面,两人开始交流近期的情况,苏韬见他不时将目光瞄向元兰,心中也是暗自叹气,这小子怕是喜欢上了元兰,只不过这注定是艰难无比的爱情,想要焐热元兰的心,比起融化一块冰,难度大多了。
几瓶啤酒下肚,苏韬感觉腹胀,刘建伟也跟着苏韬去厕所,解完手之后,刘建伟将苏韬拽到厕所的角落里,脸上露出尴尬之色,欲言又止。
苏韬在他的胸口用力捶了一记,笑骂道“臭小子,你想说什么,直接一点行不行,什么时候跟娘们一样了”
刘建伟这几年的变化特别大,不亚于夏禹,从一个纯粹的糙汉子变成了一个细腻的爷们,但苏韬总觉得有点不习惯。
“我求你答应一件事,事关兄弟的下半生幸福。”刘建伟一脸诚恳,虎目明晃晃地请求道。
“下半身幸福?要我给你找个妞儿吗,问题不大,等下撸完串串,我带你去燕京最好的场子。”苏韬打趣道。
“别闹。”刘建伟急得满脸羞红,“我说的是下半辈子的幸福。”
苏韬瞪大眼睛凝视着刘建伟,吃惊地说道“哥哥,你真心吓到我了。你没吃错药吧?”
刘建伟彻底急了,怒道“究竟能不能让我把话说完?”
苏韬知道继续捉弄下去,刘建伟怕是真要暴走,连忙拽住他的胳膊,嘻嘻哈哈笑道“好啦,我不逗你了,究竟是啥事,说得这么严重。只要兄弟能够办到,绝对两肋插刀。”
“我想正式退出元兰组。”刘建伟异常严肃地说道。
“退就退呗,跟你下半生的幸福有什么直接关系?”苏韬笑问。
“不瞒你说,我对元兰有……好感。如果继续在她组里,身份是她的下属,作为一个大老爷们,这太窝囊了。你想想,如果我现在追她,别人会怎么看待我?”刘建伟粗声问道。
“嗯,会觉得你是自不量力的癞蛤蟆,一个下属竟然敢泡自己的顶头上司,这胆子未免也太肥了一点。”苏韬连忙点头道。
刘建伟将手重重地在苏韬的肩膀上一拍,咧嘴笑道“你终于明白我的苦衷了。”
苏韬笑着说道“让你带组问题不大,但即使给你现在安排人手,比起军功,元兰也远远超过你,你还是会被人认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”
刘建伟双目通红,急眼道“如果我成为组长,就可以带队执行任务,相信只要我足够努力,很快就能追赶上她。”
苏韬仔细凝视着刘建伟,从他的身上看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勇气,“你让我很意外啊,没想到你竟然会为了一个女人作出这个决定。”
刘建伟摇头笑道“其实也不只是为了女人。元兰只能说是动因之一,马革裹尸、建功立业,这是每个男人心中的理想。夏禹现在已经获得成功,而你更是成为万众瞩目的名医,而我还是一事无成。”
苏韬微微一愣,没想到刘建伟会说出这么一句话,他并非是嫉妒,而是觉得自责和惭愧,觉得自己拖了后腿。
苏韬沉默数秒,沉声说道“你走的这条路,远比我和夏禹危险艰难,而且想要获得成功,付出的代价也更大,不能看一时的状态,而且没有可比性。不过,我可以提前告诉你,耐心等待片刻,烽火将在近期有巨大的改变,届时你和元兰都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。”
“你说的是,龙组和烽火合并一事吗?”刘建伟眼中闪过兴奋之色。
刘建伟是苏韬留在烽火的关键人物,苏韬对他从不隐瞒,笑道“是的,不出意外,两个月之内就会传出消息,我会在此之前帮你搭建属于你自己的小组,你要物色好自己的小组成员,到时候重新出发。如何稳定烽火和龙组合并之后的新组织,还需要你的支持。”
刘建伟心结解开,顿时眉头解锁。
重新入座,唐诗开玩笑道“老大,你和刀哥上厕所的时间太长了一点吧?是不是谁吃坏了肚子?”
刘建伟哈哈大笑“没错,是我吃坏了肚子。”言毕,他拿起大扎啤,准备牛饮,被元兰给摁住。
元兰黑着脸,沉声质问道“拉肚子还能喝冰啤?”
刘建伟讪讪一笑,“我的身体跟正常人不一样,去一次厕所,把肚子里的东西清空,便又是一条好汉了。”
唐诗连忙用手在鼻子边扇了扇,埋怨道“刀哥,你恶心不恶心啊,我们还在吃东西呢,真是煞风景。”
元兰看了苏韬一眼,见他没有制止,估计刘建伟说自己吃坏肚子,恐怕有些虚假成分,自己刚才的动作显得有点唐突,她淡淡地扫了一眼刘建伟,没有再阻止刘建伟。
苏韬注意到元兰的情绪反应和心理变化,他原本对刘建伟追求元兰不带有好感,但从刚才那个微妙的细节可以看出,元兰在关心刘建伟,感情流露自然。
只能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,刘建伟和元兰一起风里来雨里去,经历过比正常人更加严峻的考验,元兰对刘建伟产生特殊的感情,也是情有可原。
虽然没有传统意义的那种露天大烧烤摊,但大厅的气氛不错,混着孜然味儿的香气飘散,食客们放声谈笑,大声划拳,伴随着远远近近流浪歌手的歌喉,奏响了一曲夜市合奏曲。
卖唱的大都是二三十岁的男子,他们的形象大部分很普通,也有极少数打扮成流浪艺术家造型,几乎每个人都背着吉他,有的光头,有的长发,拿着脏兮兮的封塑歌单挨桌招揽生意,往往一个人揽到生意,就能再喊来好几个歌手,几人并排一起大合唱。
燕京的夜市,歌手助兴也是增加乐趣的元素。不少成名歌手刚来燕京漂泊的时候,都从事过这个行业,卖艺糊口,说起来反而有点风雅。
隔壁桌是一群年龄在三四十岁的男女,喊来了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姑娘。老人的设备不是挺好,刚打开开关,发出一段刺穿耳膜的尖啸,惹得整个大厅的人,都将头转过去,大部分人露出理解,但少部分骂骂咧咧,觉得影响到他们就餐的气氛。
至于隔壁桌准备点歌的顾客也觉得很扫兴,从皮夹里取出一张百元红钞票,不耐烦地说道“你这设备不好,就别唱了,钱照样付给你。”
那老人年龄在五十多岁,衣衫破旧,佝偻着背,拖着个风尘仆仆的大音箱,焦急道“您别这样,我调试一下音箱,很快就好了,还请您等我片刻。”
老人拿着麦克风,调试了一下,消除了啸叫,开始唱歌“什刹海边住过的那条街,又是遍地金黄的银杏树叶。河灯已点亮,湖心的黑夜,却不见摇晃的碎月。船上飘来熟悉的音乐,回忆在遥远的琴弦上跳跃……”
老头唱到动情处,眼中隐约闪过泪光,旁边年轻的孙女也忍不住,偷偷抹眼泪了。
烧烤店原本是欢乐的地方,大家唱的歌也很欢快,突然来了这么一个不“合群”的组合,人人侧目,尤其是那些流浪歌手,都面带愠色,邀请老头唱歌的那桌食客也是尴尬不已,曲是好曲,但嗓音一般,加上设备太糟糕,不堪入耳。
音响音质实在太差,还不时爆出破音,终于有人忍不住跟店家投诉。
片刻之后,店家为了避免影响生意,关掉了音箱,凑到老人耳边,低声道“我们还得做生意,现在客人投诉你,还请你们离开吧。”
老人和少女无可奈何,没有唱完整首歌,挺有骨气地将那一百元放在桌上,拖着音箱准备去附近另外一家夜市拍档,看能不能找到新生意。
“别走,别走。”远处有一桌客人,朝老人和少女招呼道,“给我们唱一首小苹果吧。店家如果敢赶你们走,我就把店给砸了。”
苏韬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,却见是一个熟面孔…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