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font color=red>笔趣阁</font>已启用最新域名:www.<font color=red>biquge001</font>.com ,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,谢谢!</p> “在三叉戟家族里,奥德里奇支系的天职,就是留守誓约之地,发现人才,潜心研究,准备迈向更高的异能层次。
www.biquge001.com监察圣王,那不过是附带的使命而已。”菲斯特说:“圣王支系的天职,则是管理西海岸各部落,保证整个家族的基础不受敌对势力威胁。”
“大家各施其职,相互支持,在很长时间里,没人能欺负到我们头上来。”
“晨曦议会不行,光辉教会也不行!”
“但家门不幸,在五代以前,圣王支系出现了致命的疏漏,一场因贪念引发的大战,不但葬送了大量军队,害苦了当时的众多部落,还把他们自己全给赔了进去。”王子冷笑一声:“联军讨伐之下,别说圣王支系了,家族管理西海岸的人脉、体系和基础,全部毁于一旦!”
“联军讨伐?”汤森问:“呃……搞出这种后果,他们贪什么东西?”
“对王者来说,还能有什么好东西?”王子看着汤森,语带讥讽:“永恒而已。”
“……理解!”汤森差点没被口水噎死,长生不老这玩意,那简直就是王者克星。
“然后呢?”
“因为外敌强大超乎想象,所以但是的贤者用尽浑身解数也无法挽回局势,最后,只能带着些孤儿寡母回到银涛城。”
“西海岸被外部势力蚕食了一部分,但大部还在。无数部落嗷嗷待哺,万般无奈,贤者只能接替圣王的责任。”王子继续说:“但贤者支系并不擅长管理,更无法化解战败所导致的内部巨变,加之颓势已成,暗流汹涌……所以几代过后,银色海岸就剩下现在这点地盘了。”
汤森张了张嘴,却不知该说点啥,只好安慰他说:“你的名望很高,必定能开疆拓土的。”
“你什么时候听说过,有贤者开疆拓土?”王子的回答让汤森很不理解:“现在这点地方很好,我乐得轻松。”
汤森一怔,正常人当然要趁着有声望打江山啊,香蕉你个西瓜,败家也不是这么败法!
“家小,人少,好管。”王子看出了汤森的疑惑:“家大业大,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惨剧。”
“你是说……城里那些反对你的人?”汤森立刻想起银涛城的老派系势力。
“他们是圣王一系的后裔。”王子说:“贤者支系的传承其实很简单,一旦继承人成年,贤者就立刻退位。因为对我们来说,异能领域才是值得将毕生精力投入的事业。”
“这种传承习惯,旁人很难理解。而且我运气不好,上头没了父亲,下面又没儿子,所以圣王后裔们觉得这是翻身的好机会,压制了我,才好去外面打地盘。”
“他们怎么不自己去打?”汤森听了王子的解释也很无奈,你寄住在别人家里,吃人家的,用人家的,不想着帮人家干点什么,却妄图霸占人家的家业,也太无耻了吧?
“如果有机会,你替我问问他们。”王子的回答很风趣,但一点都不好笑。
“其实我大概明白点,”汤森说:“作为称霸天下的起点,他们要先从称霸脚下这条街开始!哪怕是借来的街,哪怕还有你这个继承人在。”
“看来你是真明白了,不过以你现在的情况,暂时还不会加入这场闹剧的。”王子点点头,拿出一份手令:“这是给你的。”
汤森接过来一看,脸色顿时变得极难看,因为手令上面第一行用大字写着——银色海岸决定讨伐名为“荆棘玫瑰”的匪帮之命令,附相关匪首悬赏。
“什么意思?”汤森眼睛一瞪,把手令举到王子眼前:“你什么意思?!”
“拿错了。”王子无动于衷的给他换了一份,然后轻描淡写的说:“这份才是给你的。”
汤森黑着脸,把第二封手令拿过来一看,发现上面写着——银色海岸敕封荆棘玫瑰镇守奎尔萨平原、敕封汤森为奎尔萨王、瓦胡为奎尔萨北方酋长之命令。
“你故意的!你一定是故意给错的!”汤森有点哭笑不得,这种手段的确是震慑下属的办法之一,但配上菲斯特王子的语气和态度,却让人只想撞墙。
在恩威同施这方面,王子显然比不上雅克分会长。
“早说我们这边不善于管理,你还不信了。但不管怎么样,只要你明白其中含义就好。”王子居然连一点愧疚也没有:“这是个副本,正式的文书要等你回去之后才会到。对了,奎尔萨平原你还没拿下呢,这个王做得有点名不副实。”
“你要我去打下整个奎尔萨?”
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奎尔萨平原应该跟你的对头有点眉来眼去吧?”汤森嘴上这么说,却立即把手令塞进怀里,开玩笑,大义之名当然先收下再说。
“你愿意这么想也行。”王子点点头:“整肃奎尔萨平原是荆棘玫瑰的唯一出路,如果你能力够强,势力发展顺利,说不定在某天,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,加入、或者讨伐我。”
说不定在某天,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,加入、或者讨伐我——这是王子的原话。
说不定在某天,我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,加入、或者讨伐你——这是汤森的想法。
区别在于菲斯特可以毫无顾忌的说话,但汤森不能说,不但不能说,他还得回避这问题。
“殿下,我说句真心话,你的确不善于管理,哪有这样挖苦人的?再不济,我现在也是你名义上的下属啊,你应该对我寄予殷切希望,多多鼓励、大加关照才是。”汤森面不改色,而且显露出可以被收买、也很希望被收买的特征:“请我吃饭,强壮我的身体,请我喝酒,增进彼此友谊……如果你有麻烦,我自然就会拉一帮小弟来替你打架嘛!”
“文书已经给你了,要吃饭自己去做,要喝酒自己去酿。”王子平静的说:“我很忙。”
“呃……”汤森脑袋上顿时挂下一溜黑线,能把自己逼到无话可说,这王子也真够本事的,最难得他说这话时还一本正经,仿佛天经地义一样!有哪家王子这样搞政治的?啊!
无奈之下,他只能换了话题:“殿下来这里,就是为了给我手令吗?”
“散心而已。”菲斯特王子摇头:“随便走走,随便看看。”
“殿下看到什么了?”汤森左右张望一下,然后看着王子:“好看吗?”
“不好看,我看到一个蹩脚的初级异能师陷入苦战,我预计,如果他不使用黑纹夜枭的异能的话,绝对撑不到今天晚上去。”菲斯特王子倒不怎么给汤森面子,而且一说到异能,此君的脑袋一下就变聪明了,不是一般的好用,语气也丰富得多。
“轻视别人是个坏习惯。”汤森转头看了一眼哨塔外面,发现光头们正在吃烧烤,一个个面带凶狠,怒气十足。他换了位置坐下,摇了摇头说:“我才一个人,这些家伙有两百多,开局虽然不是全胜,但我撑下来也不算太难看吧?”
汤森之所以缓和了语气,是因为他想到对方的实力。既然能看出自己的状态,王子的异能造诣肯定不俗,听听人家的意见没坏处。
“怎么说呢,你能撑下来的确不错。”王子似乎不是吝啬的人:“但也暴露了你的问题。”
“我的问题?”汤森不由追问:“我的异能比别人快,威力比别人大!我有什么问题?”
“释放异能的速度,异能的威力,这些都是小细节,多练几次总能提高。”王子看着汤森,虽然他的面具上没有表情,但汤森却能感觉到对方的真诚:“而你的问题很大、很致命。”
“殿下请说。”汤森坐正了身子:“我洗耳恭听。”
“你到底是个会异能的武士呢,还是个喜欢用剑的异能师?”
“这很重要吗?”汤森满不在乎:“在搏杀的时候,武器和异能都只是外物,是工具。”
“这跟武器和异能没关系,只跟你有关系。”王子摇摇头,并没有跟汤森讲什么大道理:“好,让我问简单点,你到底是个武士呢,还是个异能师?”
“我……”汤森张开了口,却无法立即回答出来,事实上他从来没思考过这种问题。我两手都一起抓、两手都要硬不行啊?
“也许你不知道,大陆上有用异能的武士,也有用刀剑的异能师,而且他们造诣深厚,但在他们身上,却没有你现在的问题。”王子说:“功利的说,异能的前景远远超过武技,我想这也是你千里迢迢来特殊晋升的原因。”
“没错,异能超过武技。”汤森咬牙切齿的回答,因为他又想起了哈维镇惨剧。瞬间杀死数万人,异能的确超过了武技!
“你以后要做一名异能师?”王子继续问。
“没错,我要做异能师!”汤森想起第九使徒的火柴,还有那漫天的金色火焰。不学异能,他以后怎么把这畜牲碎尸万段!?
“既然你决定了要做异能师,那你为什么不信任异能呢?”
汤森久久凝视着菲斯特王子,然后咧开嘴笑了,然而这笑容却是苦涩的。
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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